所謂六道輪迴,是指眾生因其所造諸業,得其相應之果報,受生於六種不同之世間,成為不同之生命型態。除前所指的地獄、畜生、惡鬼、人等四道之外,在人之上還有阿修羅和天道。(有些經典將阿修羅和天道合在一道說,只說地獄、畜生、惡鬼、人和天道等五道)在五道或者六道(或說五趣六趣)輪迴中,人是居於一樞紐的位置,其實輪迴思想即是基於「人」的立場上,來闡明善惡有報的理念,如來即藉此以達到勸人為善去惡的目的。不過輪迴於六道之中,即使上生天道,但終非究竟解脫,一旦福報已盡,則仍須依其業力,以決定其下一生的果報。
〔三惡道〕
關於地獄道,如所周知的,因業報輪迴而入於地獄道的眾生,乃是罪業最重者。《成實論.卷八》說:「具足(殺生、偷盜、邪淫)三種邪行,則為地獄,餘不具足業,為畜生等。」
〔三善道〕
至於人天修羅等三類眾生,則是屬於三善道,由於眾生持戒行善的緣故,因而生此三道。其中又因其善行的大小,來決定他們所當受生的世間以及應當獲得福報。若就其福報和壽命看來,人為最下,修羅次之,天道為上。但若就另一角度看來,則生而為人是六道中最佳的事,因為天道和修羅眾,福報太多壽命太長,生活得太容易,因而容易耽著於逸樂,不樂求解脫。
〔輪迴的原因〕
造成眾生輪迴流轉於六道之間,是眾生自己所行、所言及所思等身語意三業,及此三業所招致的習氣。如有人有殺生.偷盜.邪淫等惡行,那他便會受這些惡行所帶來的餘習所影響,生活在罪惡的陰影中,終而墮入地獄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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